关于白清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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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甘0105执1126号决定,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白清 | 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莫高大道8-4号第1单元31层3102室 | 620105008007GB00313F00030119 | 建筑面积:51.32平方米,专用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2.52方米。 | 甘(2020)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02399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