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6:16:25 浏览次数:

     

王银彪   名下房屋位于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银安路375号第2单元6层602室    ,权属证书号: 兰房(经私)产字第3319号 。 王银彪  于   2017 年 06 月 07日死亡,其配偶 应敏霞 于 2021 年 11 月 05 日死亡。上述房屋为被继承人 王银彪 与配偶  应敏霞 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应由  王青华、王娟、王趁录     共同继承,  王娟、王趁录   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  王青华     申请继承被继承人 王银彪   与配偶 应敏霞  的上述遗产。
    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  王青华  申请办理    王银彪 名下位于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银安路375号第2单元6层602室      房屋的继承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天(自 2024年 3 月27 日起至 2024年 4 月26    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A座1楼)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  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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