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霞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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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动产局
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书声明作废 |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李霞 | 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建宁西路无号 | 第2单元27层2702室 | 建筑面积:106.76平方米。 | 甘(2022)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718号 | 他项权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