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5:26:57 浏览次数: 来源: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因权利人管理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权利人房屋坐落 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建安西路无号等42户安宁区西路街道建安西路无号建筑面积:4911.69平方米甘(2023)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536号 抵押权证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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