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金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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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管理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权利人去世,法定继承人将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法定继承人依法向登记机构申请继承该房屋业务。 |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邵金发 |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长风新村34号 | 620105005003GB00065F00220108 | 建筑面积:51.89 平方米 | 兰房(安房改)产字第3639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