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54:44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地幢号

不动产坐落

 

甘(2019)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818号

杨庆

所有权预告

620105010206GB00008F00070064

兰州市皋兰县盐池片区万科城007号楼第1单元10层1-1001室

甘(2021)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393号

王宏宇

所有权预告

620105010206GB00062F00120071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片区万科城N02区58幢第1单元1-2301室

甘(2022)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924号

王刚

所有权预告

620105009210GB00002F00090028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片区万科城N02区73幢第1单元1-1402室

甘(2023)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681号


 
杨晓梅

 

所有权预告

620105009210GB00002F00130042

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梨园路41号70栋第2单元3层302室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21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