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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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幢号 | 不动产坐落 |
甘(2019)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818号 | 杨庆 | 所有权预告 | 620105010206GB00008F00070064 | 兰州市皋兰县盐池片区万科城007号楼第1单元10层1-1001室 |
甘(2021)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393号 | 王宏宇 | 所有权预告 | 620105010206GB00062F00120071 |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片区万科城N02区58幢第1单元1-2301室 |
甘(2022)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924号 | 王刚 | 所有权预告 | 620105009210GB00002F00090028 |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片区万科城N02区73幢第1单元1-1402室 |
甘(2023)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681号 |
| 所有权预告 | 620105009210GB00002F00130042 | 兰州市安宁区忠和镇梨园路41号70栋第2单元3层302室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