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经济区土地规划、开发、整理、储备、利用工作。根据有关审批权限,负责土地征用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土地利用处
工作职责:参与编制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制定经济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经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预审工作,负责经济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经济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经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工作,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工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
工作职责:按照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对依法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储存、前期开发、土地“熟化”和管理;负责供应和调控经济区全区建设用地;负责对计划收购的土地权属、现状、条件、用途和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提出初步评估报告、收购意见和收购方案,并纳入土地储备范围;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区范围内的二级园区国土部门开展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土地执法开发和监察处
工作职责:根据经济区建设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济区土地开发计划,负责将经济区内未利用土地列入土地开发规划,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发为建设用地。配合市国土局监察支队和县区国土部门开展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7706690
办公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12楼
负责人:陈宇晖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