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和执行经济区财政预决算及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经济区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工 作;负责协调金融、保险、外汇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好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培植财源,做好财源建设工作;负责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监察工作,抓好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对有财政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和指导经济区投融资中心的业务。
预算处
1、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建议;
2、负责拟订经济区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
3、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4、牵头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管,负责编制经济区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区年度预算;
5、负责审定全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汇总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统一管理政府采购预算;
6、负责汇总提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和动支预备费建议,办理预算追加事项;
7、负责审核办理专项补助、税收返还、年终结算等事项;
8、负责全区财政建设等有关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财源建设规定、办法;
10、牵头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行财处
1、指导归口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预算的建议;会同归口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配合预算处审定、批复部门预算,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和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及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2、督促与分析归口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省、市、区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督促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3、加强我区非公企业财务管理,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积极申请非公企业专项资金,建立、维护非公企业项目资料库。
核算处
1、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2、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3、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4、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5、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联系电话:7706685
办公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13楼
负责人:徐义珍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