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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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纪工委(监工委)组织人事局财政局
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招商服务局
财务结算中心建设投资发展集团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经济区干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负责经济区干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高技能人才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负责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组织处:

负责全区机关、企业党建、人才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做好经济区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研究提出阶段工作计划、意见及建议。

2、负责做好经济区的基层组织建设、非公有制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

3、负责做好经济区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承办各单位党组织设立、撤并等的审批工作。

3、负责经济区内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具体筹备和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市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及选举事项有关筹备、组织工作。

6、负责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处:

负责全区干部、编制、人事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做好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领导班子、干部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考核评议、干部监督等相关工作。

3、负责经济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各单位人事调配、干部吸收录用、聘用、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及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经济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经济区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劳动保障处:

负责全区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做好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经济区机关及企业各类人才的引进、推荐和培训工作,受经济区管委会委托负责经济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制订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收集、存储、提供人才供需信息、组织人才交流、国内外智力引进管理工作,接受经济区内企业委托,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并代管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

4、负责经济区高层次人才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和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申报、初定和认定工作。

5、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经济区各类、各层次人才的统计工作。

7、负责经济区机关雇、聘、借用人员管理,聘用合同鉴证工作。

8、负责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经济区劳动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区内各用人单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9、负责区内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工资、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10、负责全区的劳动用工、劳动保障信息和统计工作,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属机构——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1、建立经济区人才流动合作机制,为科技人才和科技项目在经济区内落户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项目转化助推机制,实现区域内项目转化同等待遇。

2、建立优势培训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区域内中青年干部异地互派培训协作机制;协调开展产业、行业急需急缺人才培养。

3、加强重大人才工程和智力引进项目的协作,制定优惠政策待遇,柔性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4、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建立经济区人才高地,逐步形成覆盖全区域、统一、公平、开放的人力资源大市场。

5、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706133

       办公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13楼

       负责人:刘  阳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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