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4: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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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幢号 | 不动产坐落 |
甘(2019)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071号 | 丁劲 | 他项 | 620105005007GB00284F00470026 | 甘(2019)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071号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