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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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需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7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1511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70,联系电话:0931—7765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80314405@qq.com。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