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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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动产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幢号 | 不动产坐落 |
甘(2023)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84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 | 抵押权 | 620105005006GB00193F00340218 | 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孔家崖路412号第1单元27层2704室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