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俊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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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甘1102执1503号的决定,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马俊 |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北滨河西路834号第1单元16层1601室 | S99002、002幢、 第1单元16层1601室 | 建筑面积:141.59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8.80方米,分摊面积:22.79 平方米。 |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429551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