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芳芸 余二娃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1:12:24 浏览次数:

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赵芳芸     余二娃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枣林路288号第1单元01层101室 第1单元1层101室建筑面积:136.03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8.78平方米,分摊面积:27.25平方米。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307176号 所有权属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8-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