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继军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6:01:08 浏览次数:

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姚继军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兰飞西村121号  S21001、053幢、第3单元5层502室建筑面积:42.75  平方米。兰房(安房改)产字第5723号 不动产权证书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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