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地民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16: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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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权利人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消灭,现权利人申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顾地民 |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长风新村9号 | S39001、066幢、第4单元1层103室 | 建筑面积:56.67方米。 | 兰房(安房改)产字第3807号 | 房屋所有权证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