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贵泽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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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幢号 | 不动产坐落 |
甘(2022) 皋兰县不 动产证明 第0004663 号 | 王贵泽 | 抵押权证 | 620105010206GB00002F00080049 |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汉唐街80号39栋第2单元25层2502室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