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6年8月1日起,将原兰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16项事项移交安宁区人民政府管理,相关事项由安宁区承接部门负责受理,特此公告。
具体移交事项如下:
移交方联络人:杨 存 联系电话:18919800845
接收方联络人:黎先文 联系电话:15193119910
监督电话:0931-7706660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