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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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幢号 | 不动产坐落 |
甘(2022)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559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安宁支行 | 所有权属 | 620105100206GB00008F00060063 |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文景街56号8栋第1单元11层1103室 |
甘(2021)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85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安宁支行 | 所有权属 | 620105100206GB00007F00110133 |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片区万科城二期26幢第1单元23层2301室 |
甘(2018)兰州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043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安宁支行 | 所有权属 | 620105008007GB00273F00060109 | 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028之35号第1单元32层3203室 |
甘(2020)皋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980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安宁支行 | 所有权属 | 620105100206GB00064F00030165 | 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片区万科城二期25幢第1单元28层2803室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