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3:45:14 浏览次数:

张广衡名下位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建宁西路122号第2单元121202权属证书号: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405009张广衡 2022  2 10 日死亡。上述房屋是被继承人张广衡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应由 张希杰、巴志平 共同继承,巴志平 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故张希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广衡的上述遗产。

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张希杰申请办理张广衡名下位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建宁西路122号第2单元121202房屋的继承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天(自2022年  920日起至20221019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材料,向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A1楼)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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