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皓天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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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助执行通知书(2020)甘01执899号之五、之六号决定,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甘肃皓天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安宁西路305-2号第01单元28层2804室 | S65038 、001幢、第1单元28层2804室 | 建筑面积:97.88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5.96 平方米。分摊面积:21.92 平方米。 |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507310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