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0:49:44 浏览次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皋兰县金沙村周边区域存在采砂挖砂,毁坏植被的问题,同时该区域内还有洗砂、生产等违法行为存在,历史遗留采矿点修复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乱采乱挖现象,加强该区域生态修复治理。

     整改时限: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于2020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皋兰县政府、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情况:

     1、皋兰县金沙村周边区域存在的采砂挖砂、毁坏植被现象及洗沙、生产等违法行为已被制止。采砂挖砂点拆除后遗留垃圾已被清运。

     2、金沙村周边咸水沟以东及以西区域场地平整工程土方平整及绿化工程已全部完成,四条市政道路工程已开工建设,工程涉及征拆范围内的遗留采砂点已完成垃圾清运和沙坑回填。

     3、示范区咸水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沟道内及两侧采砂点均完成修复。

     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按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0-2035)》的相关内容,持续推进采矿点山地综合治理,加强金沙村周边生态修复。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二、公示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虎靖云

     联系电话:0931-7705343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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