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莹、韩龙英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16:23:20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甘01执215号的决定,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梁莹、韩龙英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万新南路88号第1层006室S95002,002幢,第1层006室建筑面积:106.59平方米,套内面积85.68分摊面积20.91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417732号 房屋产权证书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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