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6:45:45 浏览次数:

以下权利人原有的不动产权利消灭,现权利人申请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

权利类型

1

孙辉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营门村47号  

 兰房权证(经私)产字第21121号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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