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思臣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3:39:03 浏览次数: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刘思臣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035之10号第1层011室  P70001、011幢、1层011室建筑面积:53.7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1.37平方米。分摊面积:2.39平方米。甘(2019)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01500号所有权属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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