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思臣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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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刘思臣 | 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035之10号第1层011室 | P70001、011幢、1层011室 | 建筑面积:53.7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1.37平方米。分摊面积:2.39平方米。 | 甘(2019)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01500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