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振江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3:36:42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甘01执157号之二决定,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黎振江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深安路360号第15层005室 S62001、012幢、15层005室建筑面积:175.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8.46平方米。分摊面积:66.56平方米。甘(2018)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01608号不动产权证书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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