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晓斌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0:51:15 浏览次数:

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何晓斌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兰飞西村43号第3单元3层301室  S21001、097幢、3单元3层301室建筑面积:80.30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8.96 平方米,分摊面积:11.34 平方米。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515920号  所有权属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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