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晓斌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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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何晓斌 |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兰飞西村43号第3单元3层301室 | S21001、097幢、3单元3层301室 | 建筑面积:80.30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8.96 平方米,分摊面积:11.34 平方米。 |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515920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