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楠 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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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权利人原有的不动产权利消灭,现权利人申请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陈楠 |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兰飞东村19号 | S19004 、018幢第1单元1层103室 | 建筑面积:69.81方米。 | 兰房(安房改)产字第11319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