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震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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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助执行通知书(2021)甘0102执恢542号决定,以下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杨震 | 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银安路202-1号第1单元1,2层102室 | S59008、043幢、第1单元1、2层102室 | 建筑面积:176.88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60.39 平方米。分摊面积:16.49平方米。 |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345211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