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清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0:44:06 浏览次数:

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房屋坐落地号幢号单元室号面积证号权利种类
刘清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莫高大道3-4号第02单元6层603室 S82005、002幢、2单元6层603室建筑面积:81.6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5.71平方米,分摊面积:15.95平方米。  甘(2020)兰州经济区不动产权第0012527号所有权属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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