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期间“八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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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期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市纪委重申“八个严禁”: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节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利益相关人的宴请或休闲娱乐安排;严禁餐桌上的浪费及其他铺张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发送和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