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委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要求,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就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区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点活动
按照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是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经开区将重点开展以下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深入开展好学习贯彻民法典工作座谈会、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电视专题访谈节目、民法典巡回宣讲、媒体集中宣传、网络视频授课、公益广告展播、有奖答题、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十个一”主题活动。丰富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载体,集中工作力量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二)深入开展日常宣传工作。在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各部门学习会议中,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邀请专家对民法典进行解读培训,推动民法典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以“法律八进”“七五”普法验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为抓手,把民法典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借助微信群、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张贴宣传挂图,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三)抓好关键少数宣传活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四)全面推进媒体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网、端、微、屏”等网络平台和媒体的力量,全方位、多视角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平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网上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提升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趣味性和精准性,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明确时限要求。根据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6月至12月,重点组织集中学习宣传,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氛围;2021年至2026年,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在“八五”普法中促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学习宣传计划, 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学习宣传民法典计划于7月31日前报党政办法制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普法工作,推动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经验做法和生动事例。于每周三17:00前,将本周学习宣传情况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法制处,报送截止日期10月31日。10月10日前,形成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报告,报送至党政办1511办公室。
(五)加强督导督办。党政办公室法制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