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汉生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6: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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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王汉生 | 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安宁西路124号 | S15020、 001幢、 第3单元1层102室 | 建筑面积:12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2.49平方米。分摊面积:12.51平方米。 | 兰房(经私)产字第3248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