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国祥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5:49:30 浏览次数: 来源: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地号

幢号

单元室号

面积

证号

权利种类

陈国祥

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通达街177号

S99003、 007幢、     第2单元12层1202室

建筑面积:101.5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2.75平方米。分摊面积:18.80平方米。

兰房权证(安宁区)字第461531号

所有权属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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