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强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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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地号 | 幢号 | 单元室号 | 面积 | 证号 | 权利种类 |
刘强 | 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元台子416号 | P18001、027 幢第3单元5层501室 | 建筑面积:65.80平方米。 | 兰房(安私)产字第3714号 | 所有权属 |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12-11